趙藤雄及建設前副總魏春雄今天一改之前強調在林口A7合宜宅給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及學者蔡仁惠新台幣500萬元的說法,首度改稱,應為檢察官起訴的金額400萬元。

企業貸款合宜宅案認罪 趙藤雄盼法官輕判緩刑

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)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對新竹眷改及合宜宅等3案認罪,請求緩刑。趙藤雄說,他會用餘生做對社會有意義的事,也願意在能力範圍個人信貸內履行庭上給予他附加的任何公益事項。

趙藤雄在庭上表示,「我願意認罪,對於檢察官起訴,我都承認,起訴書針對三個案子(林口A7、八德合宜宅、新竹眷改)的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,我都沒有意見」,「經過這次教訓,讓我深刻反省,我已經請辭遠雄建設負責人職位,絕對不會再犯,我兒子身體也不好,相關病歷在上星期已遞給庭上參考」。

葉世文在庭上說,對趙藤雄全盤翻供並認罪,感到訝異及痛心,對方認罪影響最大是自己,他希望合議庭能根據事實來認定審判,像是林口A7合宜宅根本沒有期約,新竹眷改部分,趙在上週四以前都主張與原審認定相同,期約時間點在民國102年9月2日,現在改口稱期約時間點為檢方起訴的100年下半年,根本不實在,因為當時還沒有這個案子。

趙藤雄委任律師說,趙給的錢,是私人款項,並非公司出的錢,行賄是不對,但他是被動配合給錢,金額也不是他提出的,值得被原諒;林口A7合宜宅接近完工,業界評價很好,並沒有隨便蓋,且趙在辯論終結前,還願意認罪。

葉世文表示,八德案遭檢方扣押賄款1600萬元,他偵查時自動繳回,但原審認為扣押品沒有繳回程序,導致現在他的兒子為他去借款籌錢1600萬元,今天進行繳給高院,盼日後能退其中一筆1600萬元;另外當庭請求合議庭,讓他具保停押;實際上,高院在10日已駁回他日前聲請的具保停押。

同案被告、被控行賄的蔡仁惠也替趙藤雄說話,指趙這40幾年做建設,對台灣有貢獻,希望經過這次判決,「我們都能好好做人」。

不過,公訴檢察官戴文亮論告時,對趙藤雄、魏春雄改口認罪一事斥責,存有僥倖、投機心理,為搏得降低刑度,嚴重耗費司法資源,考量社會觀感及避免造成不良示範,建請合議庭,對兩人從重量刑,且不給緩刑。

趙藤雄在離開法庭後,面對媒體提問僅說,現在還沒有宣判,他不方便多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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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世文委任律師則說,趙藤雄、魏春雄改認罪的辯護策略,這在國外是藐視法庭,有些事實,不是認罪可以去解釋,「為了集團生存,自己不願入監,法律不是這樣被玩的」;從來沒有看過,有人翻供連一審無罪(新竹眷改)案件,二審突然急著認罪。

全案今天辯論終結,高院訂於12月25日下午4時宣判。10412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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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合宜宅案認罪-趙藤雄盼法官輕判緩刑-09515706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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