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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荷婷指出,從事服務業等勞工朋友常需於除夕及春節期間出勤工作,雇主若因業務需要,請勞工於應放假日出勤工作,除應徵得勞工同意外,在春節期間出勤上班,工資應加倍發給,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,以免衍生勞資爭議。

勞工局表示,因應勞基法修法,勞工局於一月至三月將舉辦十二場勞動法令宣導會,歡迎各事業單位踴躍報名參加,相關報名資訊請至勞工局網頁查詢(http://www.labor.taichung.gov.tw/)。

春節即將來臨,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,除夕及春節(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)為放假日,雇主若請勞工當日出勤,依法應加倍發給工資;若應放假日適逢休息日或例假日,勞資雙方應協商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,補休日可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。勞工局長黃荷婷呼籲,事業單位應遵守勞基法規定,若違法將可處二萬至三十萬元罰鍰。



負債整合除夕至初三放假 上班工資應加倍

此外,勞工局也彙整各行業常見之勞資問題、違法態樣特性,以客製化案例說明方式,製作各行業別「勞動基準法案例彙編」,提供各行業單位參考,並置於網站供民眾查詢。

內容債務協商來自YAHOO新聞負債整合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除夕至初三放假-上班工資應加倍-160000256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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